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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從2010年開始,就開始進行世界各地的超自然現象、未解之謎、神秘事件等資料收集與觀察。在大學就讀宗教學(Religious Studies)期間,我便學習如何透過質性研究方法搭配數據實驗,來記錄事件與現象的觀測內容。

在研究過程中,我注意到超心理學、異常現象學、心靈研究等多個學科內容,在面對相同事件與現象時,解析觀點會有角度上的側重與差異,例如:

  • 超心理學協會(Para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)在其網站上表示,超心理學僅討論超感知覺(ESP)、心物致動(PK)、靈魂出體等現象,而不研究巫術、異教或不明飛行物,且超心理學(Parapsychology)目前以實驗室控制條件為主,檢驗心電感應、預知、心靈移物等假設的超感官知覺能力,較為強調數據實證與統計驗證。

  • 異常現象學(Anomalistics)則強調需要有足夠的傳統科學數據或實證經驗作為基礎,不討論形而上學、神學或超自然主張,且若舉證未獲既定學科認同,將不被視為有效證據。

  • 心靈研究(Psychical Research) 較接近於個案報告與通靈觀測,以長期追蹤、訪談與暗示實驗為主要研究方法,傾向與宗教、靈性與形而上學相結合,探索心靈與物質世界之間可能存在的不可見連結。


我認為隨著 AI 模型逐漸成熟,我們能夠更全面地對某一現象進行多方分析及觀察,透過不同視角與資訊整合,來發掘更多的詮釋方向。

因此,我在2020年嘗試提出了一個新的中文用詞:「未明現象」,用來指稱任何尚未被現有學科理論或研究方法充分解釋的事件、經驗、事物或狀態。

類似的詞彙包括「異常現象」、「未解之謎」、「超常現象」等,差別在於當我面對事件或者現象時,不會預先將其定義為「怪奇」、「異象」或「超越正常」的狀態。

所以未明現象一詞,是強調觀測與紀錄時,我會保持在一個「尚未有明確解釋」的中立與開放態度來檢視現象事件,而非立即代入既有評價或假設。


簡短的定義與描述如下-


未明現象(Unexplained Phenomenon)

指具體待解釋的個案、現象與事件,例如地外文明目擊、靈魂感知體驗、特殊顯像、宗教或神秘經驗,僅標示其「未明」的狀態,而非先判定為「怪異」、「不正常」等標籤。


未明現象學(Unexplained Phenomenology)

針對各種未明現象所建立的研究框架,包括分類方法、研究流程、多角度檢視,以及跨領域資料(例如科學量測中的物理、環境、生理數據,質性訪談的個案敘事、文化脈絡)的補充與描述,搭配 AI 模型輔助進行分析,並進一步提出合理解釋。


簡單來說,未明現象是研究對象,未明現象學是研究方法與分析架構。


至於現象分類是一個跨度非常大的範圍,其中大部分都是來自於異常現象與超常現象的整理,這邊簡單舉幾個例子:

  • 自然環境-鬼火、發光霧、球狀閃電
  • 人類異常-自體發火、心電感應、超感官知覺、瀕死體驗
  • 世界歷史-亞特蘭提斯、金字塔、摩艾石像
  • 地外文明-不明飛行圓盤、麥田圈
  • 神祕生物-雪人、尼斯湖水怪、水猴子、河童
  • 靈魂與宗教經驗-靈異現象、靈動、宗教異象

以上只是冰山一角,舉凡所有暫時無法充分解釋的現象、經驗、事件,都可以先歸類到未明現象當中,接著再基於屬性、呈現方式、現象狀態再做進一步的細分。

我之後會持續調整、定義、深化未明現象的分類模式與研究內容,並張貼在社群平台。